共同药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何德良)2024-10-01
提名人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何德良为湖北共同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届董 事会 独立 董事 候选 人发 表公 开声 明 。被 提名 人已书面
同意作为湖北共同股份 有限公司 第三届 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 分了 解被 提名人 职业 、学 历、 职称、 详细 的
工作经 历、全 部 兼职、有 无重大 失信等不 良记录 等情况 后作出的 ,本提名人
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 性 文 件和 深 圳 证券
交易 所业 务规 则对 独 立董 事候 选人 任 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
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 提名 委员
会或者独立 董事专门 会议资格 审查,提 名人 与被提名人 不存在 利害关系 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被提 名人不 存在《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司法 》第一 百四十六条等规定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 被 提 名 人 符 合 中 国 证 监会 《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管理 办 法》 和 深 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 被 提 名 人 已经 参 加 培 训 并 取 得 证 券交 易 所 认 可 的 相关培训证 明
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被 提名 人担 任独 立董 事不 会 违反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 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 提名 人担任 独立 董事 不会违 反中 共中 央组 织部《关于 进一步规 范党
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 被提 名 人担 任独 立董 事 不会 违反 中 共中 央纪 委、 教育部、监察部《关
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 董
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 基金 经 营机 构董 事 、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二、 被提 名人 担任独 立董 事不 会违 反《银 行业 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部 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 被提名 人具 备上 市公司 运作 相关的 基本 知识 ,熟悉相关 法律、行 政
法规、部 门规章、 规范性 文件及 深圳证 券交 易所 业务 规则 ,具 有五年 以上 法律 、
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
具有会计 、审 计或者 财务管 理专业 的高 级职称 、副教 授或 以上职 称、博 士学位 、
或具有经济管理 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 财务管理 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
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七、 被 提名 人及 其直 系亲 属、 主要 社会 关系 均不 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
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八、 被提名 人及 其直系 亲属 不是 直接或 间接 持有公 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
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九、被 提名 人及其 直系亲 属不 在直接 或间接 持有 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
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 被 提名 人及 其直 系亲 属不 在 公司 控股 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一、被 提名人 不是为 公司及其 控股股 东、实 际控制人或 者其各 自的附
属企业 提供财 务、法 律、 咨询、 保荐等 服 务的 人员, 包括但 不限 于提供 服务的
中介机 构的项 目组 全 体人 员、各 级复 核人员 、在 报告上 签字 的人员 、合 伙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二、被 提名人 与上市 公司及其 控股股 东、实 际控制人或 者其各 自的附
属企 业 不存 在 重大 业 务往 来 ,也 不 在有重大业 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 、实
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三 、被 提名 人 在最 近十 二个 月内 不具 有第 十七 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
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四、被 提名人 不是被 中国证监 会采取 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五、被 提名人 不是被证 券交易 场所公 开认定不 适合担任 上市公 司董事 、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六、被 提名人 不是最 近三十六 个月内 因证券 期货犯罪, 受到司 法机关
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
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八 、被 提名 人最 近三 十六 月个 未受到 证券 交易 所公 开谴责或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十、被提 名人不 是过往任 职独立 董事期 间因连续 两次未能 亲自出 席也不
委托 其 他董 事 出席 董 事会 会 议 被董 事 会提请股 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 未满十二
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十一 、包 括本 次提 名的 公司 在内 ,被 提名人 担任 独立 董事的境内上市公
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 、本提名人保证 上述声明 真实、 准确、完 整,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 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 接受深圳 证
券交易所的自律监 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 深圳 证券交易 所
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 ,董事会 秘书的上 述
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 、被提名 人担任 独立董 事期间 ,如出 现不符合 独立性要求 及独立 董事任
职资 格 情形 的 , 本提 名 人将 及 时向 公 司董事会报 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 即辞去独
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