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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祥源新材: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4-01-02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我公司”)作为湖北祥
   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源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对祥源新材进
   行了定期现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保荐机构名称: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祥源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雨珊                                    联系电话:0755-82707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柯润霖                                    联系电话:0755-8270788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柯润霖、胡雨珊、余宇航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看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及现行公司治理制度;
(2)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资料,包括会议通知、签到表、会议记录、
决议等;
(3)向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公司制度执行情况,了解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等变动情况;
(4)了解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5)了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从事同业竞争情形。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
                                                            是
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是
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
                                                            是
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不适用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内部审计制度;
(2)了解内审部门建设及运作情况;
(3)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审部门及审计委员会出具的文件或报告。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
                                                            是
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是
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是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
                                                            是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是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      是
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是
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是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是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
                                                            是
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
                                                             是
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2)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是否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致;
(3)查阅公司刊登的各类型公告,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
(4)访谈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了解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
                                                             是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是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公司规章制度;
(2)获取公司征信报告,核查公司担保信息;
(3)了解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
他资源的情形;
(4)搜索媒体相关报道,了解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关注是否有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资金链紧张、重大投资的报道。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
                                                             是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
                                                             是
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是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
                                                                               不适用
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
                                                                             不适用
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审批的相关三会文件;
(2)定期查阅银行送达的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
(3)检查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计凭证及原始单据;
(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明细账,核对是否存在差异;
(5)远程查看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募投项目实施相关的文件。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是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
                                                            是
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      是
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
                                                            是
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了解公司业绩情况;
(2)查阅泡沫塑料行业相关报道和市场动态,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情况;
(3)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了解业绩变动情况及未来预测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否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不适用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作出的承诺;
(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3)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了解承诺履行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分红情况、相关决议;
(2)了解公司大额资金往来情况、对外担保、财务资助情况;
(3)查阅公司重大投资合同,并了解后续合同履行情况;
(4)公开查询泡沫塑料制造行业经营环境,以及越南、泰国等境外经营场所的营商环境的相关报
道。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
                                                                是
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
                                                                                  不适用
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1、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
公司“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达到使用状态,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建设,但受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影响,下游市场需求发生变化,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果,防范募投项目建设后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谨慎控制募集资金使用节奏,优
先投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大的“年产 1.1 亿平方米聚烯烃发泡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导
致“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进度晚于预期,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中。
2、业绩下滑
公司 2023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267,756,773.78 元,同比下降 6.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的净利润 32,964,170.73 元,同比下降 36.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 26,966,481.86 元,同比下降 38.40%。
2023 年 1-9 月,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为受到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导致下游市场需求
发生变化。
公司经营业绩存在较大波动的相关原因具有合理性,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变动趋势不存在
重大差异。
本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关注全球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业务的影响,积极做好经营应对和
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经营风险防范意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雨珊                     柯润霖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