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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文电能: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7-11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982            证券简称:苏文电能         公告编号:2024-034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
户中的股份 1,509,007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206,965,146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1,509,007
股后的 205,456,1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含税),
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1,091,227.80 元,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总股本×10 股=41,091,227.80 元÷206,965,146 股×10 股=1.985417 元
(含税)(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3、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
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85417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
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4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 206,965,146 股剔除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0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回购股份 1,309,707 股,按照剔除 1,309,707 股后的股本
205,655,439 股测算,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1,131,087.80 元。本年度不送红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后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新
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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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
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
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509,007 股后的 205,456,1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7 月 17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7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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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7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 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相关
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将上
述减持价格下限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的最低
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52)中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相关条款,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
股、资金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作出相应
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40.00 元/股-0.198541 元/股=39.80 元/股(保
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7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
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
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
整。”,公司后续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 咨询机构
     公司股东可在工作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本次权益分配实施的相关事项: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9-69897107
     八、 备查文件
     1.202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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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