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沃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4-09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债券代码:123163 债券简称:金沃转债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3)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4)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5)首席合伙人:郭澳
(6)2023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85 人,注册会计师 419 人,
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22 人。
(7)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61,472.84 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55,444.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6,062.01 万元。2022 年度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 90 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 0.81 亿元,与公司同行
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836.89 万元,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未出现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涉及 2 人)、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8 次(涉及 15 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杨林,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
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福丽,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
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葛惠平,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
署或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葛惠平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2 次中国证监会北京监
管局的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
日期 类型 况
因审计执业行为受
2022 年 11 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 到中国证监会北京
1 葛惠平
月 15 日 措施 北京监管局 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的监督管理措施
因审计执业行为受
2021 年 11 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 到中国证监会北京
2 葛惠平
月 23 日 措施 北京监管局 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
面因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
作量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
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
确定相关审计费用。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
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并且天衡会计师事
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
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