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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网传媒: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25  

证券代码:300987            证券简称:川网传媒            公告编号:2024-061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杪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12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5 日 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育新路 196 号四川新闻大厦 19 楼会
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6、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0 人,代表股份
90,597,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25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 1 人,代表股份 78,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910%。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 79 人,代表股份 12,597,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66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9 人,代表股
份 12,597,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6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79 人,代表股份 12,597,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662%。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见证律师及保荐代表人。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议
案均获得通过。审议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90,451,9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5%;反对 88,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3%;弃权 5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2,451,9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
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55%;反对 88,14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97%;弃权
5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49%。
    2、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90,407,3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03%;反对 131,5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2%;弃权 5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2,407,3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
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19%;反对 131,58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45%;弃权
5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36%。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90,498,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5%;反对 42,8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3%;弃权 56,3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2,498,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
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26%;反对 42,85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02%;弃权 56,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2%。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4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61%;反对 122,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28%;弃权 5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1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2,4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
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61%;反对 122,55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28%;弃权
5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10%。
    本议案关联股东四川新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刘玉莹律师和黄雨莹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