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6 证券简称:普联软件 公告编号:2024-074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王虎先生及一致行动人之张廷兵、任炳章、 李燕冬、石连山、杨华茂、许彦明、冯学伟、李守强、高峰信、李守林、胡东 映、聂玉涛、陈徐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王虎 先生及一致行动人之张廷兵、任炳章、李燕冬、石连山、杨华茂、许彦明、冯学 伟、李守强、高峰信、李守林、胡东映、聂玉涛、陈徐亚(共 14 人)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 54,246,10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7.04%,总股本按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 200,625,749 股计算,下同),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 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32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64%),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198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0.99%;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13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5%。 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王虎先生及一致行动人之张廷兵、任炳章、 李燕冬、石连山、杨华茂、许彦明、冯学伟、李守强、高峰信、李守林、胡东映、 聂玉涛、陈徐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 1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王虎、张廷兵、任炳章、李燕冬、石连山、杨华茂、许彦明、 冯学伟、李守强、高峰信、李守林、胡东映、聂玉涛、陈徐亚。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占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 在公司 持有股份总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序号 股东名称 户中的股份数 任职情况 (股) 比例 量后总股本比 例 1 王虎 21,147,735 10.44% 10.54% 2 张廷兵 董事、副总经理 3,836,081 1.89% 1.91% 3 任炳章 副总经理 3,763,001 1.86% 1.88% 4 李燕冬 3,539,001 1.75% 1.76% 5 石连山 3,539,001 1.75% 1.76% 6 杨华茂 监事会主席 3,317,616 1.64% 1.65% 7 许彦明 3,118,084 1.54% 1.55% 董事、常务副总经 8 冯学伟 2,163,461 1.07% 1.08% 理 9 李守强 董事 2,155,637 1.06% 1.07% 10 高峰信 监事 2,124,457 1.05% 1.06% 11 李守林 1,900,457 0.94% 0.95% 12 胡东映 1,433,321 0.71% 0.71% 13 聂玉涛 财务总监 1,290,040 0.64% 0.64% 14 陈徐亚 918,214 0.45% 0.46% 合计 54,246,106 26.78% 27.04%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 2、股份来源: 本次减持主体中,王虎、任炳章、李燕冬、石连山、杨华茂、许彦明、李守 强、高峰信、李守林、胡东映、陈徐亚所持公司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 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张廷兵、冯学伟、聂玉涛所持公司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和 集中竞价增持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 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比例和方式: 计划减持股数 占剔除公司回 集中竞价减持 本次计划减持 计划减持股 计划减持股 大宗交易减持 序 购专用证券账 数量不超过 股东名称 股数不超过 数占个人持 数占公司总 数量不超过 号 户中的股份数 (股) (股) 股比例 股本比例 (股) 量后总股本比 例 1 王虎 200,000 0.9457% 0.0988% 0.0997% 200,000 2 张廷兵 170,000 4.4316% 0.0839% 0.0847% 170,000 3 任炳章 400,000 10.6298% 0.1975% 0.1994% 240,000 160,000 4 李燕冬 340,000 9.6072% 0.1679% 0.1695% 180,000 160,000 5 石连山 530,000 14.9760% 0.2617% 0.2642% 300,000 230,000 6 杨华茂 350,000 10.5497% 0.1728% 0.1745% 190,000 160,000 7 许彦明 300,000 9.6213% 0.1481% 0.1495% 100,000 200,000 8 冯学伟 100,000 4.6222% 0.0494% 0.0498% 100,000 9 李守强 50,000 2.3195% 0.0247% 0.0249% 50,000 10 高峰信 250,000 11.7677% 0.1234% 0.1246% 250,000 11 李守林 200,000 10.5238% 0.0988% 0.0997% 200,000 12 胡东映 200,000 13.9536% 0.0988% 0.0997% 200,000 13 聂玉涛 100,000 7.7517% 0.0494% 0.0498% 100,000 14 陈徐亚 100,000 10.8907% 0.0494% 0.0498% 100,000 合计 3,290,000 - 1.6245% 1.6399% 1,980,000 1,310,000 注: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3 进行,即 2024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5 年 1 月 16 日。 5、减持价格:依市场价格而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相关承诺如下: (一)公司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王虎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1、股份锁定和转让限制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若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至少 6 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 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 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本人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其在就职时确定 的任期及任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如本人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发行人股份 的,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2、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在本人所持普联软件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 诺的前提下,本人存在减持普联软件股票的可能性,届时本人减持普联软件股票 的数量和价格将遵循以下原则: 1)本人在所持普联软件股票锁定期满后二年内, 4 减持数量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系统减持普联软件股票的价格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 易系统、协议转让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遵守如下约束措施:(1)在监管机构指定媒 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2)如因非不可抗力事件引 起违反承诺事项,且无法提供正当且合理的理由的,因此取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公司有权要求本人于取得收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违反承诺所得支付到公司 指定账户;(3)本人暂不领取现金分红,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部分予 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同时,所持股票在锁 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如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存在新增规则和要求的, 本人将同时遵守该等规则和要求。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任炳章、张廷兵、李燕冬、石连 山、杨华茂、许彦明、冯学伟、李守强、高峰信、李守林、胡东映、聂玉涛、陈 徐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关于股份 锁定和转让限制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任炳章、张廷兵、李燕冬、石连 山、冯学伟、聂玉涛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和转让限制的承诺如下: 本人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其在就职时确定的任期 及任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发行人股份的, 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拟减持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未减持公司 股份、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不存在公司股票连续 20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20.81 元的情况,也不存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 20.81 元的情况(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格,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公司不存在需要延长公司 股票锁定期限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未低于同期年均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 2、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 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 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合计计划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在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将督促上述拟减持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 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王虎、张廷兵、任炳章、李燕冬、石连山、杨华茂、许彦明、冯学伟、 李守强、高峰信、李守林、胡东映、聂玉涛、陈徐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 划的告知函》; 6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