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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博云: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2024-03-21  

证券代码:301003             证券简称:江苏博云            公告编号:2024-030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并将在未来适时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股

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2,000 万元且不超过 4,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为不

超过 25.00 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金额区间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

800,000 股至 1,6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81%至 1.62%。具体回购

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5)。

    截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

司回购股份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3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3%,最高成
交价为 19.6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0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997,816.6 元(含
交 易 费 用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3 月 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8)。

    截至 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013,3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最高成交价为 2

1.2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0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0,276,150.70 元(不含交

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4-028)。

    截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本次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920,01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94%,最高成交价

格为 22.61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19.0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9,960,541.22 元

(含交易费用)。

    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实际回

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达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股份

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股份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

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方式、回购

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内容,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

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
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份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

存在直接或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本次回购实施过程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

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实施回购: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920,010 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1.94%。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7,556,887          68.20%    65,636,877      66.26%


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1,496,446          31.80%    33,416,456      33.74%


三、总股本                  99,053,333         100.00%    99,053,333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1,920,010 股,目前全部存

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该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

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后续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未能在

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

将相应减少。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