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和兴: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1-26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在公司汇德会议室
以现场同步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宜潘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
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刘湘云、张志杰、郑晓曦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全体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深圳
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285 号,以
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对《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收到《决定书》
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并召集了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人员对《决定书》提及的
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研讨,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深入分析问题原
因、明确落实整改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制定了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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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深圳
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6)。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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