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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和兴: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2024-10-29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4-072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江门市利和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公司实际控制
人的一致行动人江门市利和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称为深圳市利和兴投资管
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利和兴投资”)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326,846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0.9955%)。

     近日,公司收到利和兴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202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2024 年 10 月 10 日
 利和兴投资    集中竞价交易                              13.61       2,326,800       0.9955%
                                -2024 年 10 月 29 日
                        合计                                         2,326,800       0.9955%

注:①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

间未减持。



                                                1/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5,105,778       2.1844%     2,778,978      1.1889%
利和兴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105,778       2.1844%     2,778,978      1.188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利和兴投资严格遵守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对其所持股份作出的相关减
持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
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利和兴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4、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利和兴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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