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尔伟: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3-16
证券代码:301016 证券简称:雷尔伟 公告编号:2024-004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
于 2024 年 4 月 1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1 日(星期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
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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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3 月 27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4 年 3 月 27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与会议表决。因故不能
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并参与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龙泰路 21 号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北厂区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如下: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 3 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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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股东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下简称“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持股凭证、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
办理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详见
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请在 2024 年 3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6:00 前送达或
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同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字样。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3 月 29 日(星期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龙泰路 21 号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厂
区办公楼 3 楼证券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
地点,携带身份证明、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相关参会证明文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龙泰路 21 号
联系电话:025-85848681
传真:025-58744499
邮政编码:210061
联系人: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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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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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16
2、投票简称:雷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
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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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
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意思进行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 表决结果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投票说明:
1、授权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投票人只
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
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
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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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姓名: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 联系人: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编: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本表,如参会股东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权登
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导致股东不能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股东自行承担。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
司证券事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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