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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色母: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4-01-2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宁波色母
保荐代表人姓名:顾盼                   联系电话:0571-85316102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沈驹                 联系电话:0571-85316102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顾盼、陆瑶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年1月1日至现场检查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1 月 9 日至 2024 年 1 月 11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不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适
                                                                      用
现场检查手段:
(一)对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二)查看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
(三)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相关会议文件;
(四)现场查看公司主要管理场所;
(五)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者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
                                                        √
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
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一)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二)取得并审阅公司内部审计部的相关制度、工作计划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
审计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
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
控制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一)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二)查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管理场所;
(三)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
                                                         √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一)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二)查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管理场所;
(三)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
                                                                    √
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
                                                                    √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一)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二)取得并查阅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
(三)审阅与募投项目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
                                                          √
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
                                                          √
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      √
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
                                                          √
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一)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了解业绩波动情况;
(二)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三)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与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一) 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二) 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进行访谈;
(三) 查看公司股东名册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一)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二)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三)查看行业研究报告,关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动态。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
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
                                                         √
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经检查,未发现重大问题。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顾   盼             吴沈驹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