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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色母: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2024-08-02  

证券代码:301019               证券简称:宁波色母                公告编号:2024-048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
币 10,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80 元/股(含本数),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
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完成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按照相关规
定对回购股份价格区间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 18.40 元/股
调整为 13.14 元/股。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
前 的 每 股 回 购 价 格 上 限           18.40    元 /(1+ 股 份 变 动 比 例 )
(1+47,999,995/120,000,000)≈13.14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
四 舍 五 入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7 月 4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3)。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
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
进展情况,并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705,9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02%,最高成交价为 13.14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12.2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1,302,830.33 元(不含交
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
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
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