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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读客文化: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6-19  

证券代码:301025        证券简称:读客文化     公告编号:2024-042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19 日(星期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6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6 月 19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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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 1588 号 16 号楼公

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华楠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11 日。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其中,关联股东华楠回避表

决,其所持股份数未计入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其余 8

名出席股东代表股份 12,124,44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2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2,072,244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1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2,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1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2,124,4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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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2,072,2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5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2,2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经投

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084,4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01%;反对 4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华楠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084,444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01%;反对

4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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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2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084,4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01%;反对 4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华楠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084,444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01%;反对

4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范永超、刘璐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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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备查文件

      1、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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