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净科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7-26
证券代码:301030 证券简称:仕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仕净科技”)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15.6 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
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近日,公司与厦门建发高科有限公司、建发(成都)有限公司、建发(武汉)
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债权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安徽仕
净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净光能”“被保证人”)与债权人自 2024 年
6 月 1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0 日期间进行的硅片、电池片等交易,就上述交易
项下子公司向债权人负担的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对任一债权人担
保的最高债权额均以人民币 5,000 万元为限,即对三位债权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合计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审议通过的担保范围和额度内,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
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再提交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安徽仕净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仕宏
成立时间 2023 年 1 月 3 日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 仕净科技持股 100%
注册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兴盛路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
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
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储
能技术服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
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
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
经营范围
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玻璃制造;电池
制造;电池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冶
金专用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
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
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资信等级状况 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仕净光能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会计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18,680.52 126,482.60
净资产 48,848.44 47,085.13
负债总额 69,832.09 79,397.47
或有事项涉及的金额 ---- ----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5,345.91 33.45
利润总额 -1,822.14 -2,302.73
净利润 -1,151.56 -1,763.31
注:1、上述表中数据与各数据直接相减之差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造成。
2、上述 2023 年度的财务数据业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 1-3 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厦门建发高科有限公司、建发(成都)有限公司、建
发(武汉)有限公司
3、被保证人(丙方):安徽仕净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5、担保范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连续交易项下所有货款本金、利
息、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
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甲方中的任一保证人对乙方当中的任一
债权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均以人民币 5,000 万元为限。
6、保证方式:本合同之保证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在最高限额内,乙方
与丙方连续交易而签订的所有合同无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该合同被撤销/解除/
终止后,对丙方应承担的全部债务,甲方同意仍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最
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甲方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余额为 43,932 万元(含
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3.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
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
失的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