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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仕净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13  

证券代码:301030             证券简称:仕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3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其中: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瑞路58号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仕宏先生因公外出,经公司过半数董事选举,
董事张世忠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
    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2人,代表股份81,449,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0.70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0,894,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0.43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5人,代表股份40,555,2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0.266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4人,代表股份26,553,81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3.26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4人,代表股份26,553,8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3.2693%。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
董事、监事通过视频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周洁枝律师、李紫
竹律师作为本次会议见证律师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84,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39%;
反对120,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41%;弃权
2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5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11,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39%;反对120,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55%;弃权2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6%。
    本议案关联股东董仕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叶、叶小红女士回避表决,回
避表决股数40,323,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067%。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84,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39%;
反对120,959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41%;弃权
2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5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11,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39%;反对120,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55%;弃权2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6%。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2 审议通过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78,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85%;
反对120,959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41%;弃权
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6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05,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02%;反对120,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55%;弃权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3%。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74,9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0%;
反对127,259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4%;弃权
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5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02,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85%;反对127,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92%;弃权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3%。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78,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85%;
反对120,959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41%;弃权
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6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05,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02%;反对120,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55%;弃权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3%。
    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74,9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0%;
反对124,059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17%;弃权
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6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02,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85%;反对124,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72%;弃权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3%。
    2.06 限售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57,9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7%;
反对124,059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17%;弃权
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85,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45%;反对124,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72%;弃权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3%。
    2.07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61,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72%;
反对119,959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17%;弃权
4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1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88,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61%;反对119,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18%;弃权4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1%。
    2.08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55,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26%;
反对142,659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69%;弃权
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7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82,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35%;反对142,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72%;弃权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2%。
    2.09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51,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6%;
反对142,959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6%;弃权
3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7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78,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11%;反对142,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84%;弃权3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5%。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68,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49%;
反对119,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17 %; 弃权
38,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9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95,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36%;反对119,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18%;弃权38,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7%。
    以上议案关联股东董仕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叶、叶小红女士回避表决,
回避表决股数40,323,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067%。
    3.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35,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40%;
反对142,959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6%;弃权
4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1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62,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82%;反对142,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84%;弃权4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
    本议案关联股东董仕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叶、叶小红女士回避表决,回
避表决股数40,323,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067%。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35,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40%;
反对142,959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6%;弃权
4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1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62,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82%;反对142,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84%;弃权4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
    本议案关联股东董仕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叶、叶小红女士回避表决,回
避表决股数40,323,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067%。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58,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9%;
反对119,959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17%;弃权
4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1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85,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48%;反对119,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18%;弃权4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
    本议案关联股东董仕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叶、叶小红女士回避表决,回
避表决股数40,323,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067%。
    6.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58,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9%;
反对119,959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17%;弃权
4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1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85,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48%;反对119,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18%;弃权4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
    本议案关联股东董仕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叶、叶小红女士回避表决,回
避表决股数40,323,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067%。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281,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9%;
反对119,959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3%;弃权
4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5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85,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48%;反对119,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18%;弃权4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36,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64%;
反对142,959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6%;弃权
4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1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63,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20%;反对142,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84%;弃权4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6%。
    本议案关联股东董仕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叶、叶小红女士回避表决,回
避表决股数40,323,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067%。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286,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8%;
反对115,359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6%;弃权
4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5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90,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59%;反对115,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44%;弃权4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6%。
    10. 审议通过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59,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23%;
反对119,959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17%;弃权
4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1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86,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86%;反对119,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18%;弃权4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6%。
    本议案关联股东董仕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叶、叶小红女士回避表决,回
避表决股数40,323,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067%。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洁枝、李紫竹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出
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此作出的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