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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仕净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4-09-1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仕净科技(301030)
保荐代表人姓名:万晓乐                  联系电话:021-80508408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晶                    联系电话:021-8050840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文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件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文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件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文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件
5.现场检查情况
                                            0 次,拟计划下半年开展现场检
(1)现场检查次数
                                                          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1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0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因此,公司将首次公开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予以整体结项,持
                                               续督导机构已出具核查
                                                       意见。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2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
                                             是否履行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原因及解决措
                                               承诺
                                                               施
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
                                               是           不适用
愿锁定的承诺
2.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3.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履行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无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万晓乐             张晶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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