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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仕净科技: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2024-10-14  

 证券代码:301030           证券简称:仕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6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65.52 万股
    2.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 年 10 月 17 日
    3.本次归属人数:42 人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2022 年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 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 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2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 年 3 月 17 日公
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
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14.47 元/股。
    4、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20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333.33 万股的 1.50%。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63.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 13,333.33 万股的 1.22%,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1.50%;预留
37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333.33 万股的 0.28%,预留
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8.50%,预留部分已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作废。
    5、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43 人,
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7、归属安排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应在首次授予日满 12 个月后的 36 个月
内分三期归属给激励对象,以是否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为激励对象能否办理归
属的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时间安排及归
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     4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
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
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8、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
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
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1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为基数,对
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净利润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
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
排如下: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B)
                  对应考
   归属期                     目标增长率        触发增长率     目标增长率     触发增长率
                  核年度
                                (Am)            (An)         (Bm)         (Bn)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年        50%               40%             60%            48%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年        95%               76%            108%            86%
 第三个归属期     2024 年        153%             122%            170%            136%
           指标                         完成度                         指标对应系数
                                        A≥Am                            X=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X)                   An≤A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苏州
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等议案。
    3、2022 年 3 月 2 日至 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3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
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及核查意见》,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
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3 月 17 日为首
次授予日,授予 43 名激励对象 163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
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
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及部分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归属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的议案》,监事会就归属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8、2024 年 5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议案》。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2022 年 3 月 17 日     14.47 元/股       163 万股            43 人

     (四)本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向 42 名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 46.8
万股,本次归属股票已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归属并上市流通。
     (五)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及部分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 1 名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前述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7 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激
励对象人数由 43 人调整为 42 人,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 46.8 万股。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37 万股,未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 12 个月内
授出,作废失效,作废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0。
    (2)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 143,646,622
股扣除回购账户股份 383,600 股后的股份数 143,263,0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42,978,906.60 元
(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2024 年 5 月 28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计划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议案》,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
调整,其中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4.47 元/股调整为 10.12 元/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未归属数量由 109.2 万股调整为 152.88 万股。
    (六)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除上述因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带来的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授
予价格的变动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
差异。
    二、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2022 年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024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
次可归属数量为 65.52 万股(根据 2023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同意公司按照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根据《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
期为“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
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为 2022 年 3 月 17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
2024 年 3 月 18 日至 2025 年 3 月 14 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
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合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 43 名激励对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象中: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因离职,首次授予其余仍在职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的 42 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
                                                   职期限要求。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以 2021 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
利润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
净利润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每年对应
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第二个归属期考
核年度为 2023 年,考核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核目标如下: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

                                 (A)                      (B)
                                                                           ( 中 审 亚 太 审 字
             对应考
 归属期                                                                    (2024)004298 号):2023 年度
             核年度    目标增长率     触发增长率    目标增长    触发增长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Am)            (An)   率(Bm)     率(Bn)
                                                                           3,442,722,245.56 元,较 2021
  第二个     2023 年      95%              76%       108%            86%
                                                                           年度增长 333.30%;2023 年度
          指标                   完成度                 指标对应系数       公司实现净利润(并剔除股份
                                 A≥Am                    X=100%           支 付 费 用 影 响 )
  营业收入增长率(X)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