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6 证券简称:双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双乐股份”)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2、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18 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6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6 月 18 日 9:15 至 2024 年 6 月 1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戴南镇长安路 36 号【公司 16 号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汉洲先生; 1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60,116,1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0.11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60,114,286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11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9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992,8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9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990,9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910%。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现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116,1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92,8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116,1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2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92,8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116,1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92,8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116,1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92,8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116,1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92,8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关联股东杨汉洲、泰州同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泰州双赢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泰州共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泰州共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 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84,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92,8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4 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杨汉洲、徐开昌、杨汉忠、葛扣根、泰州同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泰州双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泰州共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泰州共享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11,9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9,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116,1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92,8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116,1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92,8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116,1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92,8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116,1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92,8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6 月 18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