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规院: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2024-05-1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深水规院
保荐代表人姓名:吕兴彤 联系电话:010-56571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罗时道 联系电话:010-565716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1 、 2023 年 1-9 月 ,公 司营 业收入 为
39,402.31 万元,同比下降 37.78%,归属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 利 润 为 -7,739.00 万 元 , 同 比 下 降
1
107.78%,亏损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
在一定的差异。公司采取了加大业务开展
力度、积极推动项目进度、控制成本费用、
加强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回收力度等
措施,以提高公司业绩。
2、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大
幅变动的情况。2023 年 1-9 月,公司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
2,676.26 万元,同比下降 72.79%。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12 月 13 日
独董履职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与现金管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理、财务规范性等相关内容及违规案例。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2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无 不适用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 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 76,904.27 万元,同比
公司及持续督导机构
下滑 17.46%,实现扣除非
已重点关注业绩下滑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问题,公司采取了加大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市场渗透力度、提高生
-4,519.85 万元,同比下滑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产效率、控制成本费
20.84%,公司营业收入和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用、加强应收账款和合
净利润的下降幅度较大。
同资产的回收力度等
2、2023 年全年,公司计
措施,以提高公司业
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
绩。
值损失金额合计 12,676.26
万元,同比下降 23.32%。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公司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
是 不适用
意向的承诺
3、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
是 不适用
股价的承诺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是 不适用
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6、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7、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10、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11、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 是 不适用
承诺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3
持续督导期内,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
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023 年 9 月,广发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决定书》(〔2023〕65 号),指出广发证
券在美尚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业务中未勤勉尽责,构成违法。
证监会对广发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 保荐业务收入 943,396.23 元,并处以 943,396.23
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 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 7,830,188.52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元,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对此,广发证券已按
期缴纳罚款,同时深刻反思过往执业中存在的
不足,持续遵循合规稳健的经营理念,进一步
强化投行业务内控机制,提高规范运作意识,
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全面提升投行业务质
量。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4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吕兴彤 罗时道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