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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水规院: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跟踪报告2024-05-1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深水规院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荣波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军华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注)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已审阅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1、2023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39,402.31
                                              万元,同比下降 37.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739.00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万元,同比下降 107.78%,亏损情况与同行
                                              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的差异。公司采取了加
                                              大业务开展力度、积极推动项目进度、控制
                                              成本费用、加强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回收


                                          1
                                                   力度等措施,以提高公司业绩。
                                             2、2023 年 1-9 月,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
                                             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 2,676.26 万元,同比
                                             下降 72.79%,保荐机构将持续跟进公司加强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回收力度的措施执行情
                                             况,及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变动
                                                                情况。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6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3 年 12 月 13 日
                                             重大事项及三会审议权限、股份变动相关要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求、董监高行为规范要点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注:保荐人通过打印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流水方式及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定期发送电子邮件等
方式获取。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无                    不适用
等)


                                         2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
                                                       无                  不适用
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无                  不适用
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公司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3.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是                  不适用
漏的承诺
6.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填
                                                       是                  不适用
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7.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10.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是                  不适用
市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023 年 9 月 1 日,保荐人国信证券因保荐业
                                               务存在“薪酬考核不合理,未严格落实收入
                                               递延支付要求、部分债券承揽人员薪酬收入
                                               与项目直接挂钩,内部问责机制不健全,个
                                               别项目内控跟踪落实不到位,部分内核员工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其         独立性不足,部分岗位人员出现廉洁从业风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险,廉洁从业检查流于形式”的事项收到中
                                               国证监会出具的采取责令整改措施的决定。
                                               针对以上事项,保荐人积极整改,对内规进
                                               行统一修订完善,同时在操作层面针对各项
                                               问题进行落实,并已向证监局递交了整改总
                                                                结报告。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6,904.27 万元,同

                                           3
                     比下滑 17.46%,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幅度较大;
                     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4,519.85 万元,同比下滑
                     20.84%,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下降幅度
                     较大。2023 年全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 12,676.26 万元,同
                     比下降 23.32%,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
                               产减值损失金额较大。
                     公司及持续督导机构已重点关注业绩下滑问
                     题,公司采取了加大市场渗透力度、提高生
                     产效率、控制成本费用、加强应收账款和合
                     同资产的回收力度等措施,以提高公司业绩。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荣波                    吴军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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