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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水规院: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4-09-1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深水规院

保荐代表人姓名:吕兴彤                        联系电话:010-56571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罗时道                        联系电话:010-565716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 督导公司建 立健全并 有效执行 规章制度 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3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0(除年度跟踪报告外不存在其他报告事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项)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 发 行人 或者 其聘 请的 证券 服务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不适用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公司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
                                  是                     不适用
意向的承诺
3、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
                                  是                     不适用
股价的承诺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是                     不适用
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6、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7、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10、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11、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    是                     不适用
承诺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
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未变更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未出现所述情形
改情况
                                       1、2024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9,302.24 万元,同比增长 37.61%;实现扣
                                       非 后 净 利 润 4,579.74 万 元 , 同 比 增长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625.11%,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增幅较
                                       大。公司及持续督导机构重点关注了业绩
                                       增长情况,公司采取了加大市场渗透力度、
                                       提高生产效率、控制成本费用、加强应收
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回收力度等措施,以提
高公司业绩。
2、2024 年 4 月 1 日,经公司控股股东深
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聘任雷冬梅女士为
公司财务负责人,刘晶辉女士不再担任公
司财务负责人职务。雷冬梅女士的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
会换届完成时止。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吕兴彤                 罗时道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