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能辉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15  

证券代码:301046           证券简称:能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债券代码:123185           债券简称:能辉转债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 288 弄 2 号楼 305 室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温鹏飞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 92,894,9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579%。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8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 92,878,4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469%;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3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6,5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4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 16,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1%。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1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为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3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 16,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
    3、其他人员出席的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2,879,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7%;反对 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
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61%;反对 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63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2,879,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7%;反对 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
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61%;反对 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63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2,879,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7%;反对 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
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61%;反对 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63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2,879,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7%;反对 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
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61%;反对 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63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2,879,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7%;反对 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
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61%;反对 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63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2,879,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7%;反对 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
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61%;反对 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63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2,879,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7%;反对 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
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61%;反对 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63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2,879,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7%;反对 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
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61%;反对 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63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2,879,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7%;反对 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
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61%;反对 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63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益文、常小宝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
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能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