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超越科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24-03-27  

证券代码:301049           证券简称: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1、自 2024 年 3 月 18 日、3 月 19 日、3 月 20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累计涨幅偏
离值达 44.4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情形。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2、公司股票近 10 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3 月 14 日至 3 月 20 日)内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09.18%,同时,近 30 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2 月 8 日至
3 月 20 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6.0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
变化,但股票价格短期涨幅严重偏离创业板综指涨幅,存在市场情绪过热的情形,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数据显示,截至 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所属
证监会行业 N77 生态保护环境治理业的最新静态市盈率为 15.88,最新滚动市盈
率为 14.82。公司目前处于亏损状态。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
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4、公司 2024 年 1 月 31 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司 2023 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50.00 万元至-10,500.00 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050.00 万元至-11,900.00 万元。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留置
的公告》。截至本函回复日,公司暂未知悉留置调查的进展及结论,未收到有权

                                     1
机关对公司的任何调查或者配合调查文件,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正常进行。公司
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股票价格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公司经营情况、市场
流动性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因素影响,对此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
市场风险、关注函回复等公告中披露的风险因素,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
决策、理性投资,提高风险意识,切忌盲目跟风。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越科技”,“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 50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
收到《关注函》后认真分析,现对相关事项进行回复说明,现公告如下:

    1.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近期内外部经营环境、行业政策等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与公司基本面是否明显背离,并就公司股价近期大
幅上涨进一步提示风险。

    回复:

    一、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近期内外部经营环境、行业政策等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

    节能环保产业是国家重点发展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于推动我国新时代
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十四五”时期,
安徽省将节能环保产业列为十大新兴产业之一重点发展。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
决策和生态文明建设大背景下,节能、降碳、减污工作的重要性日益突出,节能
环保产业面临较大的市场需求。
    随着我国中部地区崛起步伐加快和长三角一体化深入推进,近年来,安徽省
经济发展较快,危险废物产生量也同步增长。2011 年,安徽省危险废物产生量
仅为 24.28 万吨,2022 年增长至 239.73 万吨,年复合增长率为 23.14%。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安徽省危险废物经营证汇总表》,截至 2023
年 6 月,安徽省共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10 个,共有危废处理企业 204

                                   2
家(含资质待审批 6 家单位),除 13 家仅具备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企业外,共
有工业危废处理企业 191 家,其中大部分企业仅具备工业危废收集、贮存和利用
能力,具备工业危废处置能力的企业有 24 家,近期整体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安徽省环保厅关于确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企业工业危险废物跨省转入比例
的通知》(皖环函[2018]218 号),省内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企业需要确定工业
危险废物跨省转入比例,并上报安徽省环保厅核准,实务中危废跨省转入可操作
性较低,因此自 2018 年以来,公司危废处理业务基本集中在安徽省内,整体业
务平稳有序推进,未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公司 2024 年 1 月 31 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司 2023 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50.00 万元至-10,500.00 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050.00 万元至-11,900.00 万元,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危险废物处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报废机动车拆
解、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技术研发等,上述业务处于正常开展过程中。公司
近期生产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与公司基本面是否明显背离,并就公司股价近
期大幅上涨进一步提示风险。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数据显示,截至 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所属证监
会行业 N77 生态保护环境治理业的最新静态市盈率为 15.88,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14.82。公司目前处于亏损状态。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自 2024 年 3 月 18 日、3 月 19 日、3 月 20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累计涨幅偏离
值达 44.4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情形。公司股票近 10 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3 月 14 日至 3 月 20 日)内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09.18%,同时,近 30 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2 月 8
日至 3 月 20 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6.08%。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基本面未发
生重大变化,但股票价格短期涨幅严重偏离创业板综指涨幅,存在市场情绪过热
的情形,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
        2.请你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近 1 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情况,未来
 3 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自查并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
 股价、配合相关股东减持的情形,相关方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
 种不当影响公司股价的情形。

        回复:

        一、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近1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情况,未来3
 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
 股东及其关联方近 1 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收到《关注函》后,立即组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进行自查并确认。

                       任职        任期起               任期终          直接与间
姓名         职务                                                       接持股合
                       状态        始日期               止日期          计数量

高志江      董事长     现任   2023 年 1 月 16 日   2026 年 1 月 15 日   27,427,720

高德堃     副董事长    现任   2023 年 1 月 16 日   2026 年 1 月 15 日   13,713,860

李光荣       董事      现任   2023 年 1 月 16 日   2026 年 1 月 15 日   27,427,720

蒋龙进       董事      现任   2023 年 1 月 16 日   2026 年 1 月 15 日   466,554.00

汪新民     独立董事    现任   2023 年 1 月 16 日   2026 年 1 月 15 日            -

木利民     独立董事    现任   2023 年 1 月 16 日   2026 年 1 月 15 日            -

彭征安     独立董事    现任   2023 年 1 月 16 日   2026 年 1 月 15 日            -

 袁帅      监事主席    现任   2023 年 1 月 16 日   2026 年 1 月 15 日            -

 袁峰        监事      现任   2023 年 1 月 16 日   2026 年 1 月 15 日   28,276.00

 张安        监事      现任   2023 年 1 月 16 日   2026 年 1 月 15 日            -
                                        4
李光荣      总经理     现任   2023 年 1 月 16 日   2026 年 1 月 15 日   27,427,720

           财务总监、
 范敏      董事会秘   现任    2023 年 1 月 16 日   2026 年 1 月 15 日   98,966.00
               书

蒋龙进     技术总监    现任   2023 年 1 月 16 日   2026 年 1 月 15 日   466,554.00

张新虎     市场总监    现任   2023 年 1 月 16 日   2026 年 1 月 15 日   106,035.00


        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志江、李光荣、高德堃持有的股份尚
 处于限售期不存在减持情况,近 1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上市以来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近 1 个月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情况;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情况。

        (二)未来 3 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经核实,未来 3 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减持计划。

        二、自查并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配合相关股
 东减持的情形,相关方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不当影响公司股
 价的情形

        (一)公司是否存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配合相关股东减持的情
 形

        经核实,近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
 发布与市场热点相关的信息,未与外部机构沟通与热点相关的信息,不存在迎合
 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不存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亦不存在向特定投资者泄漏
 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更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配合相关股东、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及配合二级市场股价炒作的情形。

                                        5
    (二)相关方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不当影响公司股价的
情形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近 1 个月内未出现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情况,未来
3 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不存在减持计划,不存在违规买卖公
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不当影响公司股价的情形。

    3.我部关注到你公司于 3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
留置的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志江被实施留置及立案调查,但
公司未收到有权机关对公司的任何调查或者配合调查文件,暂未知悉留置调查
的进展及结论。请你公司核实相关事项最新进展情况,说明对公司生产经营及
管理的具体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

    截至本函回复日,公司暂未知悉留置调查的进展及结论,未收到有权机关对
公司的任何调查或者配合调查文件,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正常进行。公司将持续
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4.请你公司结合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违
反公平披露原则的情形。

    回复:

    经核实,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公司未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公
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上述投资者
关系管理活动,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公开披露。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披
露公平性原则的情形。

    5.你公司认为应当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6
    回复:

    除前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及时地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