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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电微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12-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雷电
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电微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
雷电微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056 号《关于同意成都雷电
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
〔2021〕832 号《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
板上市的通知》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20 万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0.64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46,748.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0,937.26 万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5,811.54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
出具了“天健验[2021]11-3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5,811.54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
为 63,000 万元,超募资金总额为 72,811.54 万元。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已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余额
                                                    金额
         生产基地技改扩能建
  1                              22,500.00        14,955.50        12,246.97
               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500.00         9,916.82         8,120.43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000.00               -
  4            超募资金          72,811.54        65,400.00        10,030.80
            合计                135,811.54        110,272.32       30,398.20
注:以上募集资金余额包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取得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本着股
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资金。

      (三)投资品种

      公司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保本型产品,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
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仍不排除
因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操作风险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风险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
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
品。

    2、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
他用途,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3、公司财务部负责现金管理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及时跟踪现金管理投
向和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确保募集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且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雷电微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因此,保荐机构对雷电微力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熙颖             胡   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