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科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4-03-2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粮科工(301058)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菲菲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珏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许菲菲、魏世玉、王笑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3 月 12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
决议、会议记录、签到表、公告等;(2)查阅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3)与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基本制度的执行情况;(4)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相
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与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1. 公司章程和公司
治 理 制 度 是否完 √
备、合规
2. 公司章程和三会
规则是否得到有效 √
执行
3. 三会会议记录是
否完整,时间、地
点、出席人员及会
√
议内容等要件是否
齐备,会议资料是
否保存完整
4. 三会会议决议是
否由出席会议的相 √
关人员签名确认
5. 公司董监高是否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
和本所相关业务规
则履行职责
1
√(2023 年 3 月,陈志刚因工作
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段
玉峰因公司内部分工调整原因,
不再担任财务负责人;
2023 年 4 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决议,聘任张楠为
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 年 5 月,石勃因工作调整原
因不再担任监事会主席及监事;
2023 年 5 月,经公司董事会提
6. 公司董监高如发 名,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
生重大变化,是否 议通过,选举石勃为公司第二届
履行了相应程序和 董事会董事;
信息披露义务 2023 年 5 月,经公司监事会提
名,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选举刘峥为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监事;
2023 年 5 月,经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一致选举刘
峥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2023 年 8 月,张良森因工作原因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2024 年 3 月,冯凯因工作调整原
因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7. 公司控股股东或
者实际控制人如发
生变化,是否履行 √
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
财务、机构、业务等 √
方面是否独立
9. 公司与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是否 √
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包括内部审计部门任职人员资料、内部审计
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历次内部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2)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了解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1. 是否按照相关规
定建立内部审计制
√
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部门(如适用)
2
2. 是否在股票上市
后六个月内建立内
部审计制度并设立 √
内部审计部门(如
适用)
3. 内部审计部门和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
√
构成是否合规(如
适用)
4. 审计委员会是否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
次会议,审议内部
√
审计部门提交的工
作 计 划 和 报告等
(如适用)
5. 审计委员会是否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
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
计工作进度、质量
及发现的重大问题
等(如适用)
6. 内部审计部门是
否至少每季度向审
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的执行情况以及内
部审计工作中发现
的问题等(如适用)
7. 内部审计部门是
否至少每季度对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
用情况进行一次审
计(如适用)
8. 内部审计部门是
否在每个会计年度
结束前二个月内向
√
审计委员会提交次
一年度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如适用)
3
9. 内部审计部门是
否在每个会计年度
结束后二个月内向
√
审计委员会提交年
度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
否至少每年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
部 控 制 评 价报告
(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
委托理财、套期保
值业务等事项是否 √
建立了完备、合规
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
决议、会议记录、签到表等;(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信息披露文件;(3)查阅投资
者来访的记录材料,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公司资料;(4)与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
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
1. 公司已披露的公
告与实际情况是否 √
一致
2. 公司已披露的内
√
容是否完整
3. 公司已披露事项
是否未发生重大变
√
化或者取得重要进
展
4. 是否不存在应予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
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
披露流程、保密情
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
6. 投资者关系活动
记录表是否及时在
√
本所互动易网站刊
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4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司内部的
相关规定;(2)查阅信息披露情况及相关决议、公司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的内部审议流程
等
1. 是否建立了防止
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人
√
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
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人
是否不存在直接或
√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或者其他资
源的情形
3. 关联交易的审议
程序是否合规且履
√
行了相应的信息披
露义务
4. 关联交易价格是
√
否公允
5. 是否不存在关联
交易非关联化的情 √
形
6. 对外担保审议程
序是否合规且履行
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
7. 被担保方是否不
存 在 财 务 状况恶
化、到期不清偿被 √
担保债务等情形
8. 被担保债务到期
后 如 继 续 提供担
保,是否重新履行
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审批的相关三会文件;(2)查阅公司开
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决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等;(3)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
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台账,抽查募集资金大额支付凭证及原始凭证;(4)与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方向及合规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进度
5
1. 是否在募集资金
到位后一个月内签 √
订三方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是否有效执 √
行
√ 公司在 2022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3 年 2 月 7
日期间存在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
出 事 先 审 议 期 限的情
形,具体情况详见 2023
3. 募集资金是否不 年 4 月 12 日公告的《中
存在第三方占用或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违规进行委托理财 司关于中粮科工股份有
等情形 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
督 导 定 期 现 场 检查报
告》及 2023 年 6 月 13
日公告的《关于对中粮
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监
管函》(创业板监管函
〔2023〕第 67 号))
4. 是否不存在未履
行审议程序擅自变
更募集资金用途、
暂 时 补 充 流动资 √
金、置换预先投入、
改变实施地点等情
形
5. 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将募集资金投
向变更为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或者使
√
用超募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或者偿还银
行贷款的,公司是
否未在承诺期间进
行高风险投资
6. 募集资金使用与
已披露情况是否一
致,项目进度、投资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
明书等相符
6
7. 募集资金项目实
施过程中是否不存 √
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披露的季报、半年报资料,了解业绩波动情况;(2)查阅行
业研究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季报、半年报资料,与公司进行对比分析;(3)与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进行访谈,了解公司所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1. 业绩是否存在大
√
幅波动的情况
2. 业绩大幅波动是
√
否存在合理解释
3. 与同行业可比公
司比较,公司业绩
√
是否不存在明显异
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所做出的承
诺函;(2)查阅公司半年报、季报、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3)与董事会办公室相关
人员进行访谈,了解承诺履行情况
1. 公司是否完全履
√
行了相关承诺
2. 公司股东是否完
√
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等文件;(2)查阅公司重大合同、
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审批文件;(3)与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 是否完全执行了
现金分红制度,并 √
如实披露
2. 对外提供财务资
助是否合法合规, √
并如实披露
3. 大额资金往来是
否具有真实的交易 √
背景及合理原因
4. 重大投资或者重
大合同履行过程中
√
是否不存在重大变
化或者风险
5. 公司生产经营环
境是否不存在重大 √
变化或者风险
7
6. 前期监管机构和
保荐机构发现公司
存在的问题是否已 √
按相关要求予以整
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中粮科工在 2022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3 年 2 月 7 日期间,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超出事先审议期限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 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告的《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及
2023 年 6 月 13 日公告的《关于对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3〕
第 67 号)。
在上述事件发生后,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完成整改工作,在信息披露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方
面切实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信息披露及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保
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以下无正文)
8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菲菲 王珏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