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中粮科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科工”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 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粮科工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60 号)核准(自 2022 年 9 月 21 日 起,公司全称由“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粮科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1,96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5 元,募集资金总金额为 361,958,000.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 53,101,729.3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08,856,270.6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出具的 “XYZH/2021QDAA2019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后因发行费用发票的尾 差,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预计金额增加 0.01 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 308,856,270.65 元。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1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工程装备(张家口)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 年,公司、 公司子公司无锡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中国国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子公司、保荐 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协议的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由于中粮工程装备(张家口)有限公司粮食加工装备制 造基地项目(二期)已结项,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工程装备(张家口)有限公司 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及中粮科工在中国银行无锡滨湖支行开 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其余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为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08,856,270.66 元,少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拟投入 的募集资金净额 412,000,000.00 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 308,856,270.66 元,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148,467,370.92 元,具体 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 承诺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额 入金额 资进度 中粮工程装备(张家口)有 限公司粮食加工装备制造基 186,000,000.00 132,856,270.66 94,980,996.71 71.49% 地项目(二期) 管理提升信息化建设项目 50,000,000.00 40,000,000.00 8,726,554.15 21.82% 粮油加工研发创新平台项目 50,000,000.00 50,000,000.00 682,000.00 1.36% 粮油定制装备智造及成套集 126,000,000.00 86,000,000.00 0.00 0.00% 成核心技术创新平台项目 2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 承诺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额 入金额 资进度 募投项目结项结余永久补充 / / 44,077,820.06 不适用 流动资金 合计 412,000,000.00 308,856,270.66 148,467,370.92 注 1:因发行费用发票的尾差,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预计金额增加 0.01 元,募集资金净 额实际为 308,856,270.65 元。 注 2: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并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募投项目“中粮工程装备(张家口)有限公司 粮食加工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二期)”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 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至 2023 年 12 月末,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中粮工程装备(张家口)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将募投项目节 余资金 44,077,820.06 元(募集资金本金 37,875,273.95 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6,202,546.1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关于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 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 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合理利用额度不超过 16,883.49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 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 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 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 3 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 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 4 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 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 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与此同时,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883.49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 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 (二)董事会意见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不超过人民币 16,883.49 万元(含 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产品到期后资金将 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三)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 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 下,对不超过人民币 16,883.49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 民币 16,883.49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 6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 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于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883.49 万元(含本 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7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菲菲 王珏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