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科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半年度跟踪报告2024-09-1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粮科工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菲菲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珏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 次(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未亲自列席,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
关议案征集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人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
保证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未亲自列席,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
关议案征集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人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
保证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项 目 工作内容
未亲自列席,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
关议案征集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人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
保证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计划下半年开展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计划下半年开展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2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控股股东、其他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锁定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控股股东、其他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减持意 是 不适用
向的承诺
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同业竞
是 不适用
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欺诈发行
是 不适用
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是 不适用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承诺履行 是 不适用
约束措施的承诺
3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4 年 2 月,原保荐代表人姚旭东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继续
担任中粮科工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序进行,中金公司委派许菲菲女士接替姚旭东先生继续履行持续
督导工作的相关职责和义务。本次变更不影响中金公司对中粮科
工的持续督导工作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中金公司受到中国证
监会和深交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1 月 9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对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股份 有 限 公 司采 取 出 具 警示 函 措 施 的 决定 》
([2024]10 号),因中金公司作为某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履职
尽责不到位,中国证监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
措施
2、2024 年 1 月 22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
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2024]10 号),因某资产证券化专项计划管理工作相关问
题,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
管措施
3、2024 年 4 月 26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
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
管措施的决定》([2024]77 号),因中金公司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
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
的人员开展相关证券业务、员工曾存在买卖股票等行为,中国证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监会北京监管局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4、2024 年 4 月 30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
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合规检查
次数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97 号),因中金公司在自营和
投顾业务、场外期权业务、子公司业务和投资行为管理等方面存
在问题,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中金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合规检
查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
5、2024 年 5 月 10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
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
措施的决定》([2024]117 号),因中金公司在资产管理业务方面
存在问题,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中金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
政监管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管措施已经积极推进了相
关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4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半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许菲菲 王珏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