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立微:关于召开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6-13
证券代码:301095 证券简称:广立微 公告编号:2024-038
关于召开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
定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五)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6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
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06 月 20 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06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
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联创街 188 号 A1 号楼 4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表决的提案如下: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
议案》
2.00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
特别说明:上述所有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法定代
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
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4 年 06 月 24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联创街 188 号 A1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法务部(收),邮编:31112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 年 06 月 24 日(9:00-11:30、13:0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联创街 188 号 A1 号四楼
(四)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
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莉莉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联创街 188 号 A1 号四楼证券法务部
邮箱:ir@semitronix.com
电话:0571-81021264
传真:0571-81021261
邮编:31112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一。
五、其他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2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95,投票简称:广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
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
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持股:_______股,股份性质:_______)全权委托 (先
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
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
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
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
1.00
议案》
2.00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
授权委托书对上述非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目内以
“√”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
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对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
决意见栏内填报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股东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
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代表人姓名
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 是否委托
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联系地址 邮编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
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大致时间,以便我们能更好的为您安排。股东发言由
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