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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立微: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2024-09-03  

 证券代码:301095           证券简称:广立微           公告编号:2024-059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武岳峰亦合高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
致行动人上海建合工业软件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武岳峰桥矽实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合计持有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 司(以 下简 称“公 司 ” ) 股 份
 16,961,77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6080%)的股东北京武岳峰亦合高科技产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岳峰亦合”)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建
 合工业软件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合工软”)、常州武岳峰桥矽
 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桥矽实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19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6039%。
 减持计划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含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
     2、本公告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的股份数量。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武岳峰亦合及其一致行动人建合工软、桥
 矽实业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截止本公告日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武岳峰亦合              10,554,054                     5.3561
     建合工软                        4,786,096                              2.4289

     桥矽实业                        1,621,621                              0.8230
        合计                        16,961,771                              8.6080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00,000,000 股,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 2,952,819

股。上表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后总股本 197,047,181 股为基数计算。

上述股东所持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北京武岳峰亦合高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
海建合工业软件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武岳峰桥矽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规划
3、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1,190,000 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6039%;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数量将相应调整。
6、拟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含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7、拟减持价格区间:按市场价格确定

三、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东承诺的具体内容

     大股东武岳峰亦合及其一致行动人建合工软、桥矽实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
公告书》中,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东的承诺情况以及法定承诺如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法定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二)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认真遵
             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
             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
             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
             的公开承诺。
             2、减持数量: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则,根据商业投资原则,
             确定后续持股计划。
             3、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
             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
武岳峰亦合   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4、减持价格: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将根据公司届时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公司自股票上市至本
             企业减持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公告: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
             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除上述限制外,本次发行上市后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
             变动及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7、本企业如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
             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承诺的
             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
             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3 年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因该次增资扩 股所新
             增的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因持有该部分股份相应增加的
             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企业转让公司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企业
             承诺同意一并遵守。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
             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
             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与 武 岳 峰 亦 二、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合 受 同 一 实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认真遵
际 控 制 人 控 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
制 的 建 合 工 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
软           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
             的公开承诺。
             2、减持数量: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则,根据商业投资原则,
             确定后续持股计划。
             3、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
             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
             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4、减持价格: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将根据公司届时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公司自股票上市至本
             企业减持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公告: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
             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除上述限制外,本次发行上市后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
             变动及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7、本企业如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
             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承诺的
             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
             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
             除非本企业在减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所持股份之时,与北京武岳
             峰亦合高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再为同一实际控制
             人控制,本承诺将持续有效。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3 年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因该次增资扩 股所新
             增的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因持有该部分股份相应增加的
             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与武岳峰亦
             2、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合受同一实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企业转让公司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企业
际控制人控
             承诺同意一并遵守。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
制的桥矽实
             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
业
             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
             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二、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认真遵
             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
             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
             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
             的公开承诺。
             2、减持数量: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则,根据商业投资原则,
             确定后续持股计划。
             3、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
             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
             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4、减持价格: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将根据公司届时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公司自股票上市至本
             企业减持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公告: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
             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除上述限制外,本次发行上市后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
             变动及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7、本企业如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
             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承诺的
             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
             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
             除非本企业在减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所持股份之时,与北京武岳
             峰亦合高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再为同一实际控制
             人控制,本承诺将持续有效。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岳峰亦合及其一致行动人建合工软、桥矽实业严格遵
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亦未出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武岳峰亦合及其一致行动人建合工软、桥矽实业此前已披
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 相关风险提示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武岳峰亦合及其一致行动人建合工软、
桥矽实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遵守承诺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武岳峰亦合及其一致行动人建合工软、桥矽实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
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
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武岳峰亦合及其一致行动人建合工软、桥矽实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武岳峰亦合及其一致行动人建合工软、桥矽实业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