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9 证券简称:军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4年4月11日,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长沙司门口支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编号:0190100004-20 24年司支(保)字01153号),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南浏阳军信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浏阳军信”或“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0190100004-20 24年(司支)字01153号)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8,300万元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费用等,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2024年4月 11日至2041年12月15日。 2024年4月11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司门口支行(以下简称“债权 人”)签订《保证合同》(编号:0190100004-2024年司支(保)字0003号),同意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湖南平江军信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江军信”或“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0190100004-2024年(司支)字00965号)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为17,500万元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费用等,担保 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2024年4月11日至2041年12月15日。 2、本次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拟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352,000万元,担保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且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各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之 1 间调剂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16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和《2022年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为满足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对控股子公司浦湘生物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湘生物”)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人民币0.1亿元调剂至平江军 信,本次调剂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0%。本次调剂后,公司为浦湘生 物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人民币9.0亿元调整至人民币8.9亿元,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8.9 亿元;公司为平江军信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人民币3.5亿元调整至人民币3.6亿元,尚未使用的 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75亿元。(注:平江军信、浦湘生物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 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时,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及担保事项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 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 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湖南浏阳军信环保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81MACBWYJY5A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戴道国 4、注册资本:26,778.26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3年03月21日 6、住所:湖南省浏阳市荷花街道办事处荷花园社区金沙南路369号荷花自然资源所办公 楼4楼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 业务;餐厨垃圾处理;动物无害化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村生活垃圾 经营性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林业专 业及辅助性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持有浏阳军信70%的股权,浏阳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浏阳军信30%的 2 股权。浏阳军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9、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10、最近一期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15,237,197.21 负债总额 128,183,147.00 净资产 187,054,050.21 项 目 2023年1月1日-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8,143,176.22 营业成本 208,143,176.22 利润总额 -611,967.79 净利润 -610,032.79 注1:浏阳军信于2023年3月成立,暂无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注2:营业收入为建设期服务收入,营业成本为建设期服务成本。 (二)湖南平江军信环保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260516536503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袁继雄 4、注册资本:2,46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2年07月31日 6、住所:湖南省平江县瓮江镇塔兴村水对组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动物无害化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 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3 8、公司持有平江军信100%股权。平江军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 9、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10、最近一年及一期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49,497,079.92 90,951,067.59 负债总额 19,149,659.29 26,247,397.86 净资产 30,347,420.63 64,703,669.73 项目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1月1日-2023年9月30日 营业收入 22,848,253.93 35,329,424.89 利润总额 1,361,057.26 4,770,168.70 净利润 1,514,123.15 4,047,510.7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编号:0190100004-2024年司支(保)字01153号】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方、债务人:湖南浏阳军信环保有限公司 2、保证人、担保人: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司门口支行 4、担保本金:人民币18,300万元 5、保证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 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 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 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6、保证期间: (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 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 4 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 次日起三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 日起三年。 7、担保方式: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浏阳军信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处于绝对控股地位。根据《浏 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初步合作协议》的相关约定:“少数股东浏阳市城乡发展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不为浏阳军信的融资提供任何方式的担保,浏阳军信在融资过程中如需担保均由 公司或浏阳公司负责自行解决”,故浏阳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按出资比例对浏阳 军信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浏阳军信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高,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 订<浏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初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二)《保证合同》【编号:0190100004-2024年司支(保)字0003号】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方、债务人:湖南平江军信环保有限公司 2、保证人、担保人: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司门口支行 4、担保本金:人民币17,500万元 5、保证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 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 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 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6、保证期间: (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 5 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 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 次日起三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 日起三年。 7、担保方式: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下属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79,025.27万元(含本 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35.8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 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190100004-2024年司支(保)字01153号】; 2、《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190100004-2024年(司支)字01153号】; 3、《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190100004-2024年司支(保)字0003号】; 4、《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190100004-2024年(司支)字00965号】。 特此公告。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