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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军信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6-17  

  证券代码:301109               证券简称:军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

6月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1,001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36,900.90万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

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

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

“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9.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

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8.1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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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

(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8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9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24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96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                01*****151                         戴道国

      3                01*****900                         何英品

      4                08*****471          湖南道信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3*****746                         冷朝强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14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21日),如

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

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最低减持价格的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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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戴道国、股东湖南道信投资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品信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何英品、冷朝强、

何俊、罗飞虹、戴敏、邱柏霖、戴晓国、戴道存、冷昌府、冷培培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承诺:

    “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若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企业/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作相应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34.81元/股,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

上述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22.05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调整

为21.15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长沙市望城区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505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陈鹏、单峰

    咨询电话:0731-85608335

    传真电话:0731-8560833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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