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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军信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11  

证券代码:301109                证券简称:军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9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戴道国先生
    6、会议出席的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15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13,058,5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539%。其中: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14 名,代表公

司股份 311,466,4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9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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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142 名,代表公司股份

1,592,1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83%。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

股东)共有 15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7,051,9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589%。其中: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共 10 名,代

表公司股份 15,459,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06%。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142 名,代表公司股份
1,592,1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83%。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2,337,8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98%;反对715,932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87%;弃权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31,1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7733%;反对715,93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1985%;弃权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81%。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同意通过。

    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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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2,331,1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76%;反对719,732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99%;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24,4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7340%;反对719,73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2208%;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52%。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律师张超文、陈妮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
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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