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信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4-12-11
证券代码:301109 证券简称:军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4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其中董事戴道国、覃事顺、
GUANQIONGHE(何冠琼)和独立董事黎毅以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 9 人,实际到
会董事 9 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戴道国召集和主持,公司
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军信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4〕1105
号),同意公司向湖南仁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发行 29,664,490 股股份、向湖南仁景商业管理
有限公司发行 31,436,369 股股份、向洪也凡发行 17,160,956 股股份、向易志刚发行
2,817,756 股股份、向胡世梯发行 2,804,855 股股份、向湖南仁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发行 3,691,904 股股份、向杨建增发行 2,820,138 股股份、向朱光宁发行 2,381,873 股股
1
份、向蔡思吉发行 1,984,894 股股份、向彭勇强发行 1,762,586 股股份、向青岛松露股权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2,127,303 股股份、向青岛高信明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1,842,776 股股份、向祖柱发行 774,109 股股份、向王清发行 1,190,937 股股份、向长沙润
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1,170,016 股股份、向刘仕平发行 793,957 股股份、向
王年庚发行 396,978 股股份、向陈坤发行 396,978 股股份、向孙虎发行 396,978 股股份购买
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768,281,700 元的注册申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在银行开设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全权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授权的议案》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湖南仁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等 19 名交易对方购
买其持有的湖南仁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63%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重组已于 2024 年 8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
监会《关于同意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4〕1105 号)。
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事宜的顺利进行,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数量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
行股票数量的 70%,则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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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数量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
行股票数量的 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及相关程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戴道国先生、何英品先生、冷朝强先生、胡世梯先生、覃事
顺先生、戴彬先生作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3.1 提名戴道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2 提名何英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3 提名冷朝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4 提名胡世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3.5 提名覃事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6 提名戴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1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选举进行逐项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
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戴塔根先生、
兰力波先生、黎毅女士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戴塔根先生、兰力波先生和黎毅女士自 2020 年 8 月 18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公司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此戴塔根先生、兰力波先生和黎毅女士的任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其在公司连任时间满六年时止。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4.1 提名戴塔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4.2 提名兰力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3 提名黎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1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选举进行逐项表决。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
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
请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周五)15:00 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1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18)。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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