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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龙节能: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2024-01-05  

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4-002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
意聘任李政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聘任李政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李政宏先生简历如下:
    李政宏:1967 年出生,中国台湾籍,研究生学历,法律专业背景。2015 年
9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会长;2019 年 5 月至今,
任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会长;2022 年 4 月至今,任台商海峡两岸产业
私募基金管理(厦门)有限公司董事长;1993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政宏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 Karon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65%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73,519,460 股;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李秋梅
女士为李政宏之妻,李政宏李秋梅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李易庭
先生为李政宏之侄。除此之外,李政宏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李政宏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
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