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德石股份: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4-05-31  

  证券代码:301158             证券简称:德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回购股份方案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社会
  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20.00 元/
  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
  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
  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 年 2 月 23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 50,000 股,占公司 A 股总股本的 0.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2.53 元/股,最低价为 12.20 元/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18,907.00 元
  (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
  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
  分之一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
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截止 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995%,购买股份的
最 高 成交价为 14.40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12.2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0,253,037.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
20.00 元/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股份数量、比例、使用资金总额及回购实施期限等
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并且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股份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
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按照公司目前股本计算,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995%。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则预
 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 份 数 量               股 份 数 量
                                    占比(%)                 占比(%)
                      (股)                    (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72,738,539       48.37    73,232,289        48.70

   无限售条件股份      77,631,971       51.63    77,138,221        51.30
        股份总数      150,370,510       100     150,370,510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利
 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的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
 成功实施前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能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则未使用的已回购
 股份将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
 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及
 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届时
 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八、备查文件
 1、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