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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石股份: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2024-10-25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或“保荐人”)
作为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石股份”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对德石股份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相关

具 体 事 宜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二、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

                                      1
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次增加使用 10,000 万
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2 日止。本次增加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该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2 日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
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使用。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 将严格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自有资金监管措施 的要求
进行管理和使用;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用于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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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
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
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

    2、公司财务部门将密切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
下进行的,通过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与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3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增加使用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4月2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
关文件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使用
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4月2日止,合
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
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获得一定的

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国新证券对德石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付玉龙                       梁立群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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