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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维天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4-09-0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三维天地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国振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兰利兵                         联系电话:0755-8308133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列席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0次,计划2024年下半年进行现场检
 (1)现场检查次数
                                                               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5次



                                         1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未发表过非同意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计划2024年下半年进行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2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不适用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原因及解决措
                                                         行承诺
                                                                       施
1.关于股份流动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股利分配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4.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
                                                           是         不适用
承诺及约束措施
8.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10.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11.关于房屋租赁事宜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不存在
                                                                  中国证监会和深
                                                                  交所对发行人或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
                                                                  因发行人对保荐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机构采取监管措
                                                                  施的事项及整改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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