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零点有数: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13  

证券代码:301169            证券简称:零点有数           公告编号:2024-060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 到 11:30,下午 13:00 到 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 9:15 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 24 号院 1 号楼 878 东
区 8 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岳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0 名,代表股份 44,324,70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357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 4 名,代表股份 44,117,6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711%;参
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6 名,代表股份 207,0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6 名,代表股份 207,05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 0 名,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参加网络投
票的中小股东共 86 名,代表股份 207,0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董事周林古因工作出差原因请假外,
均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95,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0%;
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6%;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2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909%;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529%;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63%。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96,8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71%;
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6%;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1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255%;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529%;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16%。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86,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8%;
反对 3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6%;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8,8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5511%;反对 3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512%;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7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 律 意 见 书 全 文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