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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标榜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7-11  

 证券代码:301181           证券简称:标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
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4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九村蒙娜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1.00                                                            √
            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议案 1 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 年 7 月 2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九村蒙娜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
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
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 2024
年 7 月 25 日 16: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并请股东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
(参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4、其他事项
    联系人:吴立、朱林燕
    电话:0510-86218827
    传真:0510-86218223
    邮箱:public@pivotgroup.com.cn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
场,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
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1 日
    附件一: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阴标榜汽车部
    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
    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
    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
  1.00                                            √
             <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的股份性质: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的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说明: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下午 16:00 之
前以信函、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
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1181,投票简称:标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