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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亦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单勇)2024-04-17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单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单勇,作为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                      法律法规”)
和(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公司章程》”)、( 北京中亦
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
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单勇,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金融财
务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1992年7月至1996年5月,就职于中国航
空结算中心;1996年5月至1998年8月,任中国民航局人事劳动司副主任科员;1998年9月
至2001年3月,任中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副经理;2001年4月至2015年10月,任北京神州
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2016年4月至2023年
11月,任北京国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9月至今,任宁波善若水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兼职情况如下:


                                                                                        在其他单
                                   在其他单位担                                         位是否领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任的职务                                           取报酬津
                                                                                          贴

                北京国舜科技股份
     单勇                              董事          2016 年 4 月     2023 年 11 月        是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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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善若水投资合 执行事务合伙
                                                    2016 年 9 月                          是
              伙企业(有限合伙)   人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表:

                                                                          是否连续
            本年度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姓名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单勇        5          0          5              0              0         否            2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应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及资料逐一认真审阅,积
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没有提
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
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在2023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本人召集并主持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讨论并审议
通过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使用和
管理等事项,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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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
出席,会议讨论并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北京中
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 公司法》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的相关议案,
对下列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

                                      1.关于增选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7 日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               同意
                       第十三次会议
                                      意见

                                      1.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

                                      3.关于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第四届董事会   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4 月 21 日                                                                     同意
                       第十四次会议   4.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

                                      意见

                                      5.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

                                      意见

                                      6.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见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2023 年 7 月 31 日                                                                     同意
                       第十五次会议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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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第四届董事会   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8 月 18 日                                                                    同意
                       第十六次会议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见


    (四)与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促进加强了公司
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
了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
状况和可能面对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议,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本人持续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
法规,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以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
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
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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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
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七)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严格依照(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
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同时,公司已根据自身经营
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严格遵守执行。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报告
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中国证监会许可
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其
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
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
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
查的情况。

    (三)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选公司
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本人认为,本年度公司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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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的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5
月2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审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绩效考核和
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
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运作情况,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审慎
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
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同时,本人将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和交流,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
建议,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
公司稳健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单勇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