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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亦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06-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作为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亦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亦科技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66,7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6.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6,766.8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70,007.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7月1日出具《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XYZH/2022BJAA1126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存放在经
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
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全国 IT 基础架构运维市场拓展和服务
 1                                                35,328.39           35,328.39
       体系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678.77           10,678.77

 3     智能化运维平台升级项目                      6,878.18            6,878.18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合计                             60,885.34           60,885.34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由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超募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在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
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
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保障公司股东利
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利用额度不超过 3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
过审议额度。资金来源不涉及银行信贷资金。

     (三)现金管理品种

     1、募集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上述产品
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
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自有资金: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
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
押。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
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收益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及子公司所有,用于补充公
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投资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
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已建立《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管理的审批权
限及执行程序、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定,建立良好的风险控制措施。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监督,定期
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核实。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
将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运营及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进
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
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与会委员表
决,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使用不超过3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50,000万
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
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
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
生产运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宇辰               关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