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 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经核查独立董事熊守春先生、朱西产先生、 杨勤法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 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