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1 证券简称:荣信文化 公告编号:2024-004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8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软件新城天谷八路西安国 家数字出版基地南区三栋荣信文化董事会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艺桦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人,代表股份30,50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103%。(截 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12日,公司总股本为84,400,000股, 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股份数量为394,300股,该部分回购 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84,005,700股。)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3人,代表股份30,5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071%。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2,7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50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50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50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50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2.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50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2.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50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2.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50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2.0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50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2.08《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50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50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了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选举任海云女士、刘风云女 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如下: 4.01《选举任海云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0,500,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8889%。 本议案表决通过。 4.02《选举刘风云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0,500,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8889%。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魏海涛律师、李梦颖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