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 专门会议,现就相关议案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在日常业务 过程中进行的交易,基于市场化原则进行,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 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利益。预计 2025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尤敏卫、许罕飚、鲍丽娜 2024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