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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华特: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0-01  

证券代码:301272             证券简称:英华特             公告编号:2024-048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东南街道银通路 5 号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毅敏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7 人,代表股份 23,095,1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6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7,683,0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1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3 人,代表
股份 5,412,1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9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62 人,代
表股份 702,8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10%。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
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2 人,代表股份 702,8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2010%。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公
司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独立董事公开
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独立董事陈庆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
权,征集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5 日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30)。在上述征集时间内,征集人未收到股东的表决权委托。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
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
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3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84%;反对 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1%;
弃权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2
股份总数的 0.00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4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603%;反对 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266%;弃权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3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3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84%;反对 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1%;
弃权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4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603%;反对 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266%;弃权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3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3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84%;反对 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1%;
弃权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4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603%;反对 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266%;弃权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30%。


                                     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
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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