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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晨环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04-27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和

监督,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

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

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3 年度立信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32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经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

计,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进行审核并出

具了鉴证报告,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

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瑞晨环保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

的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立信有利于保障或提

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

                                    2
股东利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2024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包括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进行了沟通确认。

    (三)2023 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保持密切沟通。在立信出具

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四)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财务决

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

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

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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