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晨环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04-27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和
监督,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
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
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3 年度立信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32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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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经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
计,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进行审核并出
具了鉴证报告,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
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瑞晨环保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
的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立信有利于保障或提
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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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利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2024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包括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进行了沟通确认。
(三)2023 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保持密切沟通。在立信出具
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四)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财务决
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
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
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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