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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晨环保: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0-29  

证券代码:301273         证券简称:瑞晨环保         公告编号:2024-047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 2024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以

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鹏举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

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能够充分反

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

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含本数、超募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合计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