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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曼服饰: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2024-02-29  

证券代码:301276           证券简称:嘉曼服饰       公告编号:2024-004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3.06元/股调整为12.70元/股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嘉曼服饰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进行调整。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北京嘉曼服饰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激
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嘉曼
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北
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及《关于核实<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年2月1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张小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公司拟定于2023年3月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2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披
露了《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3年3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北京嘉曼服饰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同日,
公司披露了《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首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首次授
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六)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
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预留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
务所对调整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调整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情况说明
    (一)调整事由
    2023 年 5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6 元(税前),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8,880,000 元(税前)。
本次利润分配不转增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次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1 日。

    本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需
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办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
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
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
    (四)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综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为:P=13.060.36=12.70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
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董
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董事
会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实施本次调整、本次预留授予已取得
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 公司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
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
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预留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和《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