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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曼服饰: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7-09  

证券代码:301276          证券简称:嘉曼服饰              公告编号:2024-040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7月9日下午15: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街26号院1号楼18层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鉴于董事长曹胜奎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由副董事

长刘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69,591,17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4.43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69,569,4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1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
份 2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鉴于董事长曹胜奎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现
场出席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刘溦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主持人,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
如下:

(一)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1.0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曹胜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569,47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 1.0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569,47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 1.03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马丽娟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569,47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 1.04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石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569,47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议案 2.0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宁俊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569,97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2.3041%

    议案 2.0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唐现杰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569,47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3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万文英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569,47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570,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0%;
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124%;
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87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陈益文律师、李诗滢律师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