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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曼服饰: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9-10  

  证券代码:301276            证券简称:嘉曼服饰    公告编号:2024-052




                       2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
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街26号院1号楼18层会议室




                                                         备注

                                                          该列打√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
                        投资新项目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说明: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zse.cn/)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针对以上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
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
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9月24日9:00-11:30,13:30-17:00。采取信函、
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9月24日17:00之前送达,发送邮件请电话确
认。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街26号院1号楼8层801-董事会
办公室

       4、现场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
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
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或
传真件);④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
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单位营
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④
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
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
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授权委托书传真件
的,传真件必须直接传真至本通知指定的传真号010-68149756,并经出席会议
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系由委托人传真,本件真
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
印件及传真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6、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
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
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
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
现场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
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街26号院1号楼8层801
    邮政编码:100043

    联系人:程琳娜

    电话号码:010-68149755

    传真号码:010-68149756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5、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
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6、相关议案内容见公司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
文件。




    1、《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276”,投票简称为
“嘉曼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1                    “               ”


                                                                     备注

                                                                     该列打√的栏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
                    投资新项目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2024年9月26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
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
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
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
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募       √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新项目及终
               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一
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委托股东没有
明确投票指示的,视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如多页,请加
盖骑缝章)。

       3、请在“委托人持股数量”一栏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
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授权委托书签字页】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

位公章。)
 股东名称

 证件号码/统一                         法人股东法定
 社会信用代码                          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
                                       是否委托参会
 员姓名

                                       代理人证件
 代理人姓名
                                       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电话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9月24日17:00之前以信函、邮件
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